消费者投诉:消费者尹女士到虹口区消保委投诉:她与某装潢公司签订一份居室装修合同,施工方式是半包,工期为45天,可是时间过去多日,装修公司仍没有验收,且还有工程余款没有退回。她多次交涉未果,只好投诉至区消保委要求解决。
分析调解:区消保委受理了这起投诉后,及时与装潢公司经理沟通联系,经理表示经查系属下分公司施工,并表示愿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。但时隔两天,公司不认可有施工余款存在。在调解中,装潢公司经理带来的两位施工人员,一再辩称,合同不是该公司签订的,合同专用章也是假的。经过两小时的调解,装潢公司终于认可有关事实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,一次性补偿和退款共计4000元给尹女士。
消保委提醒:这起投诉最终得到圆满解决,装潢公司在事实面前只好承认。但作为公司经理应该讲诚信,守合同,反之,会得罪消费者而失去市场。消费者应该选择有信誉的装潢公司。